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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甘肃网4月19日讯(本网见习记者孙珩力实习生高震)4月18日,记者从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《甘肃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本次《规定》修订新增了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的职责,内部审计不会削弱,只会加强!
新修订的《规定》全文共8章48条,对内部审计的管理体制、人员配置、职责权限、审计程序、整改和结果运用、业务指导和监督、法律责任等作出了全面规定。值得注意的是,业务指导和监督是本次新修订增加的内容,《规定》明确了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7项职责,并细化了指导监督方式,有很强的可操作性。
通过本次大幅度修改,内部审计定位更加明确,内部审计独立性进一步增强,内部审计职责权限进一步拓展,内部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进一步强化。《规定》的发布有利于完善我省审计法规体系,推动内部审计工作法制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,为各单位依法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提供了依据,也为审计机关做好指导监督提供了依据。
下一步,省审计厅将统筹谋划,广泛宣传,整体推进,认真做好新《规定》的贯彻落实,加强内部审计工作,努力开创新时代内部审计工作新局面。
据悉,内部审计是我国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一个单位经济决策科学化、内部管理规范化、风险防控常态化的重要制度设计。近三年来,全省内部审计机构审计发现问题152301个,审计发现问题金额2302亿元,促进增收节支1599亿元,有效发挥了内部审计在经济主体中的建设性、指导性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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